中国快递协会(英文名称:China Express Association)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并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非营利社会组织。本协会接受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和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协会于2009年2月在北京成立,办公地址设在北京,是民政部4A社会组织。现任会长为交通运输部原副部长高宏峰。
本会宗旨: 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民主协商的原则;维护会员单位合法权益,提供协会服务;加强快递企业之间、快递企业与其他企业和组织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快递服务和企业内部管理水平;规范会员企业行为,促进快递行业自律,促进快递市场稳定、有序、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全国性行业组织在政府和企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是: 中国快递协会,英文名称:CHINA EXPRESS ASSOCIATION (CEA),缩写:CEA。
第二条
本团体是由提供快递服务的企业,以及与快递服务有关的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自愿结成的行业性的全国 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民主协商的原则;维护会员单位合法权益,提供协会服务;加强快递企业之间、快递企业与其他企业和组织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快递服务和企业内部管理水平;规范会员企业行为,促进快递行业自律,促进快递市场稳定、有序、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全国性行业组织在政府和企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
第四条
本团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和业务主管单位交通运输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同时接受国家邮政局的指导和管理。
第五条
本团体的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挂甲屯5号。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政策;督促会员单位遵守国家法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主管部门制定颁布的行业发展政策、规划和标准,建立行业自律性运行机制,强化行业自我管理,促进企业公平竞争,行业有序发展。
(二)协调会员企业与消费者、其他组织的关系,向政府部门反映会员的合理意见、建议和正当诉求,维护行业信誉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三)受政府主管部门委托,开展以下工作: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结合快递服务的特点制定行规行约;
2.参与与快递服务相关的发展政策、规划、标准和法律法规的制订工作;
3.开展行业服务质量测评、企业等级评定、快递服务标准宣贯、企业资质审核和先进表彰活动。
(四)建立信息渠道,开发信息资源,依照有关规定办好网站和相关刊物,收集整理国内外市场信息和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资料,为会员提供信息交流与服务。
(五)组织会员间的协作与交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引导企业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
(六)开展学术研究和交流、各类培训、业务考察、会议会展等组织活动;开展法律、政策、技术、管理、市场等咨询服务,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发展能力。
(七)与其他国家和地区行业组织建立联系并发展友好合作关系,促进国际合作交流。
(八)承担政府有关部门交办和会员委托的其他事项。